• 发布时间: 2014-07-04 13: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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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科研工作的管理,形成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经研究决定,本院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工作需达到下列要求之一,方可参加硕士毕业论文答辩:

1.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或中国学术期刊网收录的学术论文集中发表本研究方向(或领域)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1篇)。

2.在本院主办的《辽海学术研究》发表论文1篇以上(含1篇)。

3.参加本研究领域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并提交会议论文(需提供会议通知、会议论文集等证明材料)。

4.参加导师主持的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并提供导师签字的项目审批证明、研究生参与证明等材料。

上述规定中,发表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研究生发表的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剽窃或盗用他人学术成果,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答辩资格,情节严重并引起不良社会反映的,将追究相应责任。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201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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