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18-08-29 10: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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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及学校相关科研、教学管理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刘贵福
成员:李群 谢春山 李玉君柳克方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考核小组名单:
  组长:刘贵福
 组员:李群 赵毅 田广林 喻大华 吴舒屏  谢春山 李玉君 柳克方
(三)工作小组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开展工作。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四)工作电话:85827123。投诉电话:85827699。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一)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毕业年级本科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品行优良,学风端正,学生在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诚实守信。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1.修完培养方案1-6学期的全部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2.培养方案1-6学期的全部必修课程,首次考核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及以上。
(五)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日语、俄语四级合格证书。
(六)学校推免工作开始时,无留校察看处分尚未解除的情形。
三、综合考核办法
对符合申请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学生,学院根据推免生名额,采取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的方式进行推荐。综合考核成绩由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科研创新成绩、德育测评成绩三部分组成,换算成100分制后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占权重92%。
    专业课加权平均成绩是指培养方案1-6学期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发展课中的必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按学分加权平均。具体计算公式为:
 
(二)科研创新成绩占权重3%。
科研创新成绩由本科生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专利、学科竞赛获奖三部分组成。科研创新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辽宁师范大学。同一成果以最高分计入,不累计加分。完成科研创新成果的截止时间为个人提交推免申请前。科研创新成绩需按如下计算方法换算成100分制。
以本专业参评学生中科研创新成绩最高分为标准按100分折算出每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绩。例如,本专业有10名学生参与推免生选拔,其中学生甲科研创新成绩最高,假定其成绩为90分,学生乙科研创新成绩为55,那么经过折算,学生甲的科研创新成绩为90÷90*100=100分,学生乙的科研创新成绩为55÷90*100=61分。
 第一部分:本科生科研项目
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实验室开放项目、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同类项目只按一项的最高分加分)
(1)主持并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计6分,参与人计4分;主持并完成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计5分,参与人计3分;主持并完成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计3分,参与人计2分;校级本科生自主科研立项与校级教师指导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与校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按同标准赋分。
第二部分: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授权专利
论文认定标准按学校科研工作量计算和学术期刊认定的相关规定予以认定。并且)采取代表作制,每人提交代表作1-3篇;论文必须是发表报刊原件,或已在《光明日报》等公布目录,或已在中国知网能够检索到;同一个刊物发表文章每年只计算1篇。
与教师合作,学生为第二作者,视为第一作者,同为我院学生的并列第一作者,每一位并列者按100%÷并列者人数计算成绩;多人共同完成的成果:两人按6:4比例计算成绩,三人按5:3:2比例计算成绩,四人按4:3:2:1比例计算成绩,五人按4:3:1:1:1比例计算成绩。
(1)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认定标准: B类论文计8分,CSSCI 计7分,学校C类计5分, D类计3分。
获得发明专利计6分,成功申请发明专利3分,实用新型专利5分,成功申请实用新行专利计2学分,获得授权外观设计专利计4分,成功过申请外观设计计1分。
第三部分:学科竞赛获奖
代表我校参加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相应各级学会主办的技能大赛、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获奖者按一、二、三等级赋分。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4、3、2分。参赛人数超过1人,个人得分按贡献大小分别计算。
(三)德育测评成绩占权重5%。
依据《辽宁师范大学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方法》、《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关于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方法的补充规定》中,关于德育成绩的测评办法计算。
四、推免名额分配原则
    推免名额按照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学生人数的5%进行分配(四舍五入)。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学院公布推免名额及相关政策、规定。
(二)个人申请。学院公布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请,并提交《辽宁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和科研创新成果支撑材料。
(三)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核并组织计算综合考核成绩。
(四)根据推免生名额和综合考核成绩排名情况,研究确定推免生遴选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公示3日。
(五)学院将以下材料报教务处:
1.学院的推免生遴选推荐名单
2.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3.《辽宁师范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4.毕业成绩单释。
5.外语等级证书原件
六、本细则自2015级学生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辽宁省2019年下发的推免相关文件中有新的要求和规定,则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调整执行。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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