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17-12-22 10: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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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月)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本科生转专业准备的通知》(辽师大教发2017 99号)和《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文件精神,结合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领导机构
        组    长: 刘贵福
        副组长: 李群
        成    员: 谢春山 李玉君 柳克方 张德良 吴舒屏
二、申请转出及转入资格
        申请转出转入者必须符合《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二章第五条规定之(一)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突出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学习专长,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具有与申请转入专业的高中阶段以来的学科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证书或能够证明其专业特长的其他成果。(2)修完所在专业第一学期全部课程并参加了所有考试课程的期末考试,且所修通识教育课程考试无不及格记录。(二)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10%。
因休学创业、退役复学、疾病三种情况需要要转学的,按学校《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章第十二条处理。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 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的;
  • 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的;
  •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其他专业互转的;
  • 以特殊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含专升本、中师升本、高水平运动员、运动训练、有协议的免费师范生;
  • 国家有相关规定后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 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
  • 应予退学的;
  • 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三分之二以上的;
  • 申请二次转专业或申请退回原专业的。
 
三、可接受转入人数
        历史学专业5人,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 1人,旅游管理学 2人,饭店管理学 2人。
 
四、工作程序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申请转出者需通过教务管理服务平台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拟转入学院组织的审核。其他学院申请转入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者在所在学院审核通过后,参加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组织的考核。学院将对考核通过者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无异议后,在教务处管理服务平台予以通过,并将相关材料上报学校教务处。
 
五、申请转入考核办法
        申请转入者在获得资格后,由历史学院组织考核。对于根据第五条(一)以对历史学专业、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旅游管理学专业及饭店管理专业具有兴趣和突出特长而申请转专业者,除满足学校规定的1和2条件之外,必须参加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组织的考核,学院择优转入。对于根据(二)第一学期平均绩点排名位列所在专业前10%的申请者,如申请人数低于接受人数,可免考核,直接转入,如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多于学院可接受学生数,则也需经过考核,择优转入。
 
六、考核方式
        由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组织进行笔试和面试。
 
七、转入后之学籍管理及学分记载
        按《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第六章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办理。
 
八、上述细则内容由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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