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18-04-21 11: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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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辽师大研字[2018]009号)要求,学院开展今年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4月22日13:30,西山三教B408。
2、复试采用口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小于60分的不能录取。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对考生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著作、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外语口语和听力水平、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品德、创新意识与能力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二、关于录取
学院在研招办公布初试成绩及录取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情况拟定拟录取名单。
三、其它事宜
1、考生应严格遵守复试时间安排,未参加复试者取消复试资格。
2、本细则如有与学校规定相抵触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本细则由复试小组负责解释。
辽宁师范大学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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