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 2020-09-14 16: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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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辽宁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级别评审办法(修订版)》《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级别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原则:
       1.在所聘专业技术岗位层级内逐级向上申报,不允许跨级申报。
       2.新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者,直接聘任至相应层级的最低等级。
       3. 对长期从事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组织员工作,表现优秀的,在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4.符合各级别申报条件人员,可以在本层级内申报上一等级岗位,学院评审委员会按其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综合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向学校推荐,由学校最终决定聘任人选。
       5.所有的申报成果均为聘任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以来所取得。
       6.推荐过程中出现争议人员,本着可疑从无的精神,边落实问题边评审。若问题属实,随时取消评审资格并追回晋升级别聘任工资及相关待遇。材料和参评人员一经公示,只可撤不可换不可补。
       7.晋升二级教授和三级教授的参评教师不排序;副教授和讲师晋级同一级别一人以上者需排序,排序按照符合条件项多少进行排序,相同条件下参考类别数量、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长短、年龄大小、不同级别先进个人、是否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等。
       二、教师系列晋升岗位级别的评审条件
       (一)教授岗位级别评审条件
       1. 辽宁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见附件1
       2. 辽宁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条件见附2
       (二)副教授岗位级别评审条件
       辽宁师范大学副教授岗位评审条件见附3
       (三)讲师岗位级别评审条件
       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能主讲一门及以上本科生主干或基础课程,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教学、科研、育人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在教师岗位工作后受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中1项者可以申报:
       1. 纯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连续两年超过额定教学工作量2倍;或在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各组别的一等奖或省政府、省教育厅主管部门举办的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
       2.科研成果突出,研究成果获省级政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一、二完成人;或文科发表B类文章3篇及以上,理科发表B类文章5篇及以上;或获批1项省基金项目、国家各部委项目。
       3.获国家发明专利并转化生产力,直接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5万元及以上;或横向科研项目到位经费累计10万元及以上。
       4.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万人层次人选;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市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或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大连好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5.教师本人或指导的本校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入选并获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奖的指导教师。
       6.两次获得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且2次及以上优秀,或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获得2次及以上学校教学优秀奖励。
       7.受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且2次优秀;或1次获得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校级及以上“最美教师”、校级教学名师。
       (四)助教岗位级别评审条件
       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能讲授本科生课程,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受聘助教岗位2年及以上。
       2、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3、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结果1次优秀。
       三、非教师系列晋升岗位级别评审条件
       (一)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审条件
       辽宁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条件见附2
       (二)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审条件
       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职岗位取得较好成绩,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中1项者可申报:
       1.在本专业领域。获得国家级三等奖第三完成人及以上成果奖励;或主持完成本专业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或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专著1部,或发表在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8篇及以上。
       2.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大连好人”、“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或获市政府及以上表彰或入选市级及以上优秀人才。
       3.年度考核结果3次及以上优秀;或年度考核2次及以上优秀且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或3次获校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及以上,获1次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合格且2次及以上优秀。
       (三)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评审条件
       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职岗位取得较好成绩,受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中1项者可以申报:
       1.在本专业领域。获得省级三等奖第三完成人及以上成果奖励;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或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专著1部;或发表在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5篇及以上。
       2.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大连好人”、“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或获市政府及以上表彰或入选市级及以上优秀人才。
       3.两次获得校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结果2次及以上优秀;或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
       4. 受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8年及以上,获得1次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或年度考核合格且2次优秀及以上。
       (四)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评审条件
       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职岗位取得较好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
       1、受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及以上。
       2、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3、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结果1次优秀。
       四、其它条件
        依据上述聘用条件外,在岗位控制数额内,聘用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参考下列条件排序:
       1.积极参与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践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课程思政建设,率先垂范、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教书育人效果好。
       2.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重要工作、解决突出矛盾工作中主动作为,表现突出,勇挑重担,积极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强、团队意识强。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较长,符合申报条件项多。
       4.承担一定的教研和科研项目,具备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及教育教学前沿水平和解决教学、科研工作中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在某一领域有突出贡献或有独特建树,是国家、省部级教研、科研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主持人,科技成果奖项多、等级高、排名前。
       5.公开发表本学科专业高质量论文、出版的专著、被采用的技术报告等学术价值高、数量多、排名前,或被国际学术组织或国内知名机构、协会、团体评选为优秀论著。
       6.能够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各项技能,出色的完成本部门工作或独立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复杂问题,对本部门的工作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经济价值或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7.年龄较大。
       8.正、副高级职务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专家、先进个人;中级职务及以下人员获得市、校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专家、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及获得单项表彰较多。
       五、参评范围及评审指数
       凡我院2020年9月在职在岗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符合《辽宁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级别评审办法(修订版)》评审要求者,均可申报参评。
       学院层面不限推荐指数,凡符合评审条件者均可推荐。各系列各级别有多个推荐人选的,学院进行评审并排序后推荐到学校(评审指数不限的岗位除外)。
       六、日程安排
       (一)学院审议推荐阶段
       1.准备及动员阶段
       确定学院聘用小组名单,制定学院评审实施方案,并向全院教师公布,召开学院动员大会。        9月8日至11日;
       2. 个人材料申报             9月14日至22日;
       3. 院内成果公示             9月23日至27日
       4. 学院聘用小组考核审议     9月28日
       5. 推荐人选院内公示         9月28日至10月10日
       (二)上报材料及学校审议阶段
       1. 上报材料       9月24日至10月16日
       2. 学校审议       10月16日以后
       七、表格填写及上报要求
       1.个人须填写表格
(1)《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申报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填写《辽宁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
(2)《辽宁师范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评审表》(按照申报级别与系列对应填写表格)
2.单位须填写表格
《2020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汇总表》
3.填报要求(见附件《各类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八、其他未尽事宜,请查阅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岗位级别评审工作的通知》及附件,网址:
 
 
附件1辽宁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辽人发[2008]16号)规定,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一)直聘条件
        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科技发明奖一、二等奖的项目主持人;国家或省科技功勋奖获得者;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社会科学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享有盛誉,业内公认的一流顶级专业人才,经省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可直接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不占本单位岗位数额。
    (二)评选聘用条件
       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新世纪优秀人才、省优秀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863”的“973”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十五”和“十一五”科技支撑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技术负责人、国家基金委员会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李四光奖获得者、十大拔尖技术人才、矛盾文学奖获得者、鲁迅文学奖获得者、范长江奖获得者、韬奋奖获得者、国家图书奖获得者、梅花大奖获得者、人民表演艺术家、奥运会冠军教练员等各行业国家级大奖获得者,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0年左右,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聘用到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占本单位数额。
       1.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为我省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
       2.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社会科学发展创新、文学艺术繁荣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并积累了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杰出人才。
       3.其他方面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绩卓著、业内公认,在全国有影响力的行业顶级人才。
 
附件2:辽宁师范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评审条件
年资
定岗要求
必备条件
直聘条件
评审条件项
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岗位18年及以上
满足必备条件,具备直聘条件1项或评审条件1项
1.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及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为本学科国内外有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的成就和贡献。
3.能主讲本科生或研究生主干课程或基础课(非教师系列不要求)。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1.教学成果类条件
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第一人;或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或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或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或已在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官网上线并被认定的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或被认定的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的负责人;或国家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不含建设点)。
2.科研奖励类条件
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第一获奖人(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一获奖人。
3.科研项目类条件
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研究计划负责人(含973计划、863计划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
4.学术成果类条件
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其子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中国科学》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5.学科建设类条件
获批时一级学科博士点、前三个方向带头人、二级学科博士点第一带头人;或专业学位博士点、省一流学科带头人。
6.人才称号类条件
李四光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范长江奖、韬奋奖、国家图书奖、梅花大奖、人民表演艺术家等各行业国家级大奖获得者;或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或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或国家级教学名师;或新世纪优秀人才;或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或省优秀专家。
7.社会服务类条件
科研成果转化生产力,直接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到位100万元及以上者。
 
1. 教学成果类评审条件
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第三获奖人及以上;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2.课程建设类评审条件
国家精品课程第三人及以上;或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第三人及以上;或已在爱课程(中国大学MOOC)官网上线并被认定的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或被认定的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的排名前三位的主讲教师;或省级精品课程、已在辽宁本科教学网或学习强国上线的省精品视频公开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负责人;或省一流本科课程的负责人。
3.学科、专业、平台建设类评审条件
一级学科博士点、专业学位博士点、省一流学科带头人;或获批时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平台负责人(不含单位名义获批);或省一流本科专业的专业负责人(不含建设点、项目);或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
4.学术成果类评审条件
发表文章文科B类及以上15篇,理科B类及以上25篇;或出版学术专著(一级出版社)文科4部、理科3部;或教育部指定高校通用教材1部。
5.科研项目类评审条件
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项;或主持国家艺术基金2项;或主持国家出版基金2项。
6.科研奖励类评审条件
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三等奖第四获奖人及以上(含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第三获奖人及以上;或省级科技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第一完成人;或省部级优秀教材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省部级人文社科奖第一完成人。
7.决策咨询类评审条件
获省部级正职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含圈阅)并进入决策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1项或副职2项(排名第一人)。
8.人才称号类评审条件
入选省“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负责人)、省级教学名师、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大连市优秀专家、大连市领军人才。
9.学术兼职类评审条件
国家专业学位教指委委员;或教育部教指委委员。
10.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成果类评审条件
获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导师;教师本人或指导的本校学生获国家级奖项;或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的指导教师。
11.社会服务类评审条件
获国家发明专利并转化生产力,直接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到位50万元以上者;或横向科研项目到位经费累计150万元。
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岗位12年及以上
满足必备条件,具备直聘条件1项或评审条件2项
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岗位
8
及以上
满足必备条件,具备直聘条件1项或评审条件3项
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岗位
5
年及以上
 
 
 
 
 
满足必备条件,具备直聘条件1项或评审条件4项
 
 
 
 
 
 
 
 
 
 
 
 
 

 
 
附件3:辽宁师范大学副教授岗位评审条件
年资
定岗要求
必备条件
评审条件项
在教师岗位工作后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8年及以上
满足必备条件,具备评审条件1项
1.身体健康、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2.能主讲一门以上本科生或研究生主干课程或基础课。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1. 教学工作类评审条件
纯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连续三年超过额定工作量2倍;或获省政府、教育厅举办的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2.教学成果类评审条件
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三完成人及以上;或二等奖第一、二完成人;或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获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已在省及以上本科教学网或学习强国上线的辽宁省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已被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排名第一、二人;
3.学术成果类评审条件
出版(一级出版社)学术专著文科3部、理科2部;或文科发表B类文章8篇及以上,理科发表B类文章10篇及以上。
4.科研项目类评审条件
获批1项国家基金项目;或获批2项教育部等国家各部委常规性科研项目;或获批3项省级基金项目(含教研项目)。
5.科研奖励类评审条件
获国家级奖励三等奖第三完成人及以上;获省级政府奖励一等奖1项前三人、二等奖2项前二人、三等奖3项第一人。
6.决策咨询类评审条件
获省部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不含圈阅)并进入决策咨询报告或政策建议、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中共中央办公厅《专报》、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等部委内参刊发的咨询报告1项(负责人)。
7.教师本人或指导学生成果类评审条件
获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指导导师;教师本人或指导的本校学生获国家级奖励;或入选并获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奖的指导教师。
8.人才称号类评审条件
入选省“兴辽英才计划”人才或创新团队负责人;或入选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者;或入选省高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者。
9荣誉称号类评审条件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大连好人”、“见义勇为”等先进个人;或获市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或 3次获得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 或3次及以上优秀,或年度考核结果2次及以上优秀、上一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或3次获得教学优秀;或校级及以上“最美教师”。
10.社会服务类评审条件
获国家发明专利并转化生产力,直接为学校创造经济效益到位20万元及以上;或横向科研项目到位经费累计40万元及以上。
在教师岗位工作后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年及以上
满足必备条件,具备评审条件2项
在教师岗位工作后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3年及以上
满足必备条件,具备评审条件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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